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关于恢复馆际互借服务的通知
您好!
随着全国范围内及北京市对于新冠病毒降级管控,病毒管控也进入了新阶段。为方便院内读者的用书需求,即日起,院中心恢复馆际互借服务。各研究所在人员条件、卫生安全条件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向院中心提交馆际互借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2月8日(周三)起借还书工作恢复正常运行,即日起便可提交新借书订单,若只有还书需求(疫情暂停服务前所借图书)请提前电话通知院中心单独取书;
二、所有馆际互借服务的流程及规定保持不变;
三、因疫情暂停服务前通过馆际互借已借出的且尚未归还的图书,需在新借图书时一并归还,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8日内产生的外借延期服务费用,将予以免除。2月8日借还书日仍不归还的图书,若超出归还期限将开始收取延期服务费,并需读者自行到馆归还并缴纳延期服务费;
四、读者个人到馆自行借阅的图书不接受通过馆际互借方式归还,需读者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归还;
五、若各借书单位仍存在新冠病毒防控规定,限制馆际互借物流人员进出,导致无法进所送书的,请所在单位馆际互借工作人员在您单位大门外交接图书,并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与物流人员交接签字。若借书单位工作人员不当面交接图书,倘若造成图书丢失等情况,一切责任由借书单位及该单位馆际互借工作人员承担;
六、免责声明
凡恢复及使用馆际互借服务的研究所图书馆及其负责人,默认已知晓新冠病毒降级管控新阶段的相关风险,全市病毒仍处于低水平散发状态、及存在多次感染等可能性,自觉遵守“个人为自身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倡导,并遵守文献中心对于新冠病毒降级管控期间馆际互借服务的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院中心文献服务部
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
2023年2月1日